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upntaipeinews-taipei president news-總統接見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勒女士暨台灣透明組織幹部

總統接見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勒女士暨台灣透明組織幹部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在總統府接見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勒(Huguette Labelle)女士暨台灣透明組織幹部,代表我國政府與人民歡迎拉貝勒主席遠道來訪,也再度表達政府肅貪促廉的決心。  總統表示,拉貝勒主席是加拿大人,但國際透明組織的總部設在柏林,成立於90年代初期,當時他剛好學會上網,第一個就去拜訪該組織的網站,可以說很早就與國際透明組織結緣。總統說,他擔任法務部部長時,非常重視國際透明組織所做的貪腐印象指數(CPI),剛開始台灣在40多個國家中排名第25,那是有史以來成績最好的一次,而他離開法務部那年,列入評鑑的國家有6、70個,台灣排名第29。總統進一步指出,台灣去年的排名已經下降到第39,這與貪腐弊案的調查有關,他對此高度關注,希望能與國際透明組織台灣分會一起努力,改善台灣的貪腐情況。  總統指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就開始與台灣分會合作,進行各項調查,對台北市推動反貪促廉有很大的幫助,因此,他在就任總統之後,即要求法務部提出廉政倫理規範,訂好遊戲規則以為依據。總統認為,中華文化長期以來高度重視廉能,2500年前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時,孔子就說:「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這個理論到今天還是可以適用,上位者應該以身教展現反貪促廉的努力。對於這幾年政府在這方面沒有符合大家的期待,總統感到遺憾,他表示,儘管這些事發生在他執政之前,但他不能夠逃避,必須徹底解決這些問題。總統指出,拉貝勒主席此次來訪,希望彼此能充分交換意見,把台灣打造成一個貪污絕跡的地方。  拉貝勒主席則感謝總統撥冗接見,她除了肯定總統對國際透明組織的瞭解,也表示,杜絕貪腐需要一個良好的公民社會與強而有力的領導者,總統打擊貪污的承諾與支持改革的決心令人印象深刻,相信台灣在這方面的努力會有更好的成績。  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勒女士暨台灣透明組織幹部下午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安會諮詢委員詹滿容也在座。

upntaipeinews-taipei premier news-4/23-27-劉揆贈書「面對失靈的年代-克魯曼談金融海嘯」

劉揆贈書「面對失靈的年代-克魯曼談金融海嘯」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23)日在院會中致贈經濟學人保羅.克魯曼所著「面對失靈的年代-克魯曼談金融海嘯」一書予全體閣員,期勉閣員結合智慧與力量,引領國家走出金融海嘯的逆境,讓台灣的前途再登繁榮境界。劉院長表示,今天是「世界圖書暨版權日(World Book & Copyright Day)」,其意義在於讀好書與尊重智慧財產權,所以贈書響應。劉院長指出,新政府就任後,先後有原物料價格飆漲、金融海嘯以及所造成的經濟衝擊和高失業率等接踵而來的困境,密集且嚴峻,政府以救災的精神,積極推動各項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相關計畫,全力以赴,展現執行力。目前看來過去一段時間的努力,已漸漸顯現效果。「面對失靈的年代-克魯曼談金融海嘯」一書針對全球金融體系危機的分析與探索,及對於未來前景的看法,皆有精闢見解,期勉閣員讀後都能有所領會,結合智慧與力量,引領國家走出金融海嘯的逆境,讓台灣的前途再登繁榮境界。

upntaipeinews-taipei premier news-4/23-26-行政院院會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

行政院院會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

行政院院會今(23)日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表示,「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於32年10月29日制定,係以「國立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8條為依據,惟該院組織法於36年3月13日修正公布後,業已刪除該項條文。為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之規定,通過廢止「國立中央研究院基金條例」。

upntaipeinews-taipei premier news-4/22-25-行政院院會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今(23)日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列為公保給付項目。該草案通過後,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由於今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將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列為就業保險的給付項目,且立法院作成附帶決議,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案以公保保險準備金支應,因此,考試院配合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將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增列為公保給付項目,並規範有關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關事宜。該法修正要點如下:(一)增列育嬰留職停薪為本保險的給付項目。(二)本次公保法修正生效前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退保者,基於從新從優的法律適用原則考量,爰規定是類人員於公保法增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生效時,得重新選選擇加保。(三)參酌就業保險法擬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給方式,增定本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給付額度、給付期限及給付方式之規定。(四)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繼續加保並遞延繳納保險費請領相關給付或津貼者,得由相關保險給付或津貼中扣繳之規定。原始資料來源: 行政院新聞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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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ntaipeinews-taipei premier-4/22-24-行政院院會通過「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

行政院院會通過「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

行政院院會今(23)日通過經濟部所提「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在上週舉行的「98年全國能源會議」中,已向全國民眾宣告,未來我國將朝向「低碳家園」邁進,並將「低碳施政」作為政府施政的重大內涵。劉院長表示,「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有幾個重要面向:能源面,有效改善能源結構,朝低碳能源發展;社會面,有助於建構低碳社會與低碳城市,塑造節能減碳新風貌;產業面,將引領台灣成為能源技術及生產大國,創造綠色工作機會;科技面,培養能源科技高級人才,並發展前瞻能源技術。本方案是政府「低碳施政」相當重要的一環,且與各部會的業務密切相關,應就預算及人力全力配合,以達成預期目標。劉院長指出,我國發展綠能產業具有很大的優勢,主要是因為電資通、光電及材料等產業的厚實基礎,未來要以具發展潛能優勢為主力,予優先推動。劉院長表示,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四點: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是發展綠色能源產業非常重要的法制基礎,總統在「98年全國能源會議」開幕典禮致詞中曾明確指示,本條例務必於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二、國科會的「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應密切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色能源產業,投入關鍵技術的研發,並培育菁英人力,以厚實我國綠色能源產業的發展基石。三、經濟部規劃成立綠能產業服務團隊,應實際瞭解產業的需求,協助產業解決技術瓶頸、投資及經營上的困難,讓產業能深刻感受到政府的用心。四、過去曾提過,在4年5000億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中,應有適當比例 (例如10%) 用於綠色能源或綠色工法。因此,請各部會在計畫執行過程中,應發揮綠色能源及節能減碳的理念。經濟部表示,第三波新興產業發展計畫—「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選定太陽光電、LED光電照明、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資通訊及電動車輛等為重點產業,未來5年內,政府將投入250億元推動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之設置及補助,並投入技術研發經費200億元,以產值規模估計,將可望帶動民間投資2,0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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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ntaipeinews-taipei economic news-4/23-23-新加坡積極打造充滿活力的全球化城市

新加坡積極打造充滿活力的全球化城市
全球金融海嘯嚴重衝擊新加坡經濟,2008年第4季新加坡GDP衰退4.2%;2009年1、2月,工業生產縮減29.8%及22.4%,對外貿易總額亦分別衰退35.7%及22.1%。為因應嚴峻的國際情勢,新加坡提出「3中心、1基礎設施」施政主軸,積極發展新加坡成為充滿活力的全球化城市。
一、知識中心 -加強研究發展,賡續執行「國家科技計畫(2006-2010)」,研發經費占GDP比率由2006年2.4%、2008年2.7%,提升至2010年3.0%。 -針對環境與水資源處理、數位媒體、生命科學三個重點領域積極進行研究發展,推動生技醫藥、潔淨能源等新興產業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 -強化公部門生物醫學、科學和工程領域研究,提升專業人力素質;執行Research Incentive Scheme for Company(RISC)計畫,鼓勵民間設立R&D中心,提升企業研發技術能力。
二、人才中心 -2008年12月,推出為期2年的技能提升與應變計畫(SPUR),提供失業者再訓練、在職者技能提升培訓津貼,降低企業人力成本,增進勞工工作技能,以掌握經濟復甦契機。 -繼續執行2008年起為期10年的教育與訓練計畫(CET Masterplan),強化在職訓練與職前教育連結,增設訓練中心(訓練容量由每年2萬人擴充至8萬人),並增加產業相關訓練課程,符合產業發展需求。
三、企業中心 (一)促進投資增:透過經濟發展局(EDB)海外辦事處等積極招商,預計2009年度製造業和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將達100-120億星元,並創造具技術性的工作機會12,000至15,000個。 (二)拓展海外市場:執行「出口商發展計畫(EDP)」,協助中小企業培訓人力、規劃出口策略等,強化中小企業拓展出口能力;協助企業進入中國、印度、東南亞和中東地區等新興市場。 (三)建構創業環境:推動Design Engage Programme、HR Capability Programme、Business Leaders Initiative等計畫,協助中小企業提升專業能力與管理技能,以提高生產力;啟動YES! Schools 和 YES! Startups 計畫,結合創業人才發展基金(2,500萬星元),協助創意商業化及年輕人創業。
四、優良經濟基礎設施 -斥資30.7億星元推動軌道計畫,包括賡續執行的環線和市區線,以及裕廊東捷運站興建新月台及鋪設軌道等。 -投資11.7億星元擴大道路網絡,包括建造Marina沿海高速公路、拓寬中央高速公路、延長Bartley 至 Tampines Avenue 10道路、更新Woodsville交流道等。 -擴建Pasir Panjang碼頭,維持星國世界最大轉運樞紐地位。 -繼續執行智慧國家( iN2015 )藍圖,結合超高速國家寬頻網路(NGNBN)和無所不在的無線寬頻網路,建立新一代國家資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智慧化國家、全球資訊通信技術城市。
新加坡積極打造充滿活力的全球化城市綜合計劃處98年4月22日全球金融海嘯嚴重衝擊新加坡經濟,2008年第4季新加坡GDP衰退4.2%;2009年1、2月,工業生產縮減29.8%及22.4%,對外貿易總額亦分別衰退35.7%及22.1%。為因應嚴峻的國際情勢,新加坡提出「3中心、1基礎設施」施政主軸,積極發展新加坡成為充滿活力的全球化城市。一、知識中心-加強研究發展,賡續執行「國家科技計畫(2006-2010)」,研發經費占GDP比率由2006年2.4%、2008年2.7%,提升至2010年3.0%。-針對環境與水資源處理、數位媒體、生命科學三個重點領域積極進行研究發展,推動生技醫藥、潔淨能源等新興產業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強化公部門生物醫學、科學和工程領域研究,提升專業人力素質;執行Research Incentive Scheme for Company(RISC)計畫,鼓勵民間設立R&D中心,提升企業研發技術能力。二、人才中心-2008年12月,推出為期2年的技能提升與應變計畫(SPUR),提供失業者再訓練、在職者技能提升培訓津貼,降低企業人力成本,增進勞工工作技能,以掌握經濟復甦契機。 -繼續執行2008年起為期10年的教育與訓練計畫(CET Masterplan),強化在職訓練與職前教育連結,增設訓練中心(訓練容量由每年2萬人擴充至8萬人),並增加產業相關訓練課程,符合產業發展需求。 三、企業中心(一)促進投資增:透過經濟發展局(EDB)海外辦事處等積極招商,預計2009年度製造業和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將達100-120億星元,並創造具技術性的工作機會12,000至15,000個。(二)拓展海外市場:執行「出口商發展計畫(EDP)」,協助中小企業培訓人力、規劃出口策略等,強化中小企業拓展出口能力;協助企業進入中國、印度、東南亞和中東地區等新興市場。(三)建構創業環境:推動Design Engage Programme、HR Capability Programme、Business Leaders Initiative等計畫,協助中小企業提升專業能力與管理技能,以提高生產力;啟動YES! Schools 和 YES! Startups 計畫,結合創業人才發展基金(2,500萬星元),協助創意商業化及年輕人創業。四、優良經濟基礎設施-斥資30.7億星元推動軌道計畫,包括賡續執行的環線和市區線,以及裕廊東捷運站興建新月台及鋪設軌道等。 -投資11.7億星元擴大道路網絡,包括建造Marina沿海高速公路、拓寬中央高速公路、延長Bartley 至 Tampines Avenue 10道路、更新Woodsville交流道等。-擴建Pasir Panjang碼頭,維持星國世界最大轉運樞紐地位。-繼續執行智慧國家( iN2015 )藍圖,結合超高速國家寬頻網路(NGNBN)和無所不在的無線寬頻網路,建立新一代國家資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智慧化國家、全球資訊通信技術城市。

upn-taipei news-4/23-22-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農委會籲支持農村再生條例立法

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農委會籲支持農村再生條例立法

  立法院 23 日再次召開農村再生公聽會,會中各與會者均對農村再生政策給予肯定,在會議中各界所提修正意見,立法院表示將作為審議參考,讓「農村再生條例」能儘快在落實照顧廣大農村與農民原則下通過。
  立法院農村再生公聽會 23 日上午於立法院舉行,由立法委員丁守中主持,邀請學者、專家及台南、彰化、新竹、宜蘭等地農村社區代表共同與會,就目前農村社區面臨的問題與解決方式、農村再生應如何讓農村社區自主規劃與推動等議題進行討論。與會 15 位專家學者一致認為農村再生很重要,沒有人會反對,尤其台南縣白河鎮林子內社區蕭瑞巧牧師、宜蘭冬山鄉大進社區張文仁理事長等幾位社區代表,具體提出社區在地願景之凝聚,及對農村再生之殷切期盼,台灣大學吳榮杰教授、謝志誠教授、台南縣長蘇煥智強調條例動機很好,立意良善,但在贊成農村再生的前提下,提出對土地活化之疑慮。
  農委會說,農村再生是創新的法案,關係廣大基層農村,為廣納各界的意見與建議,近期密集於全省各地籌劃辦理 11 場大型公聽說明會,並於 4 月 22 日已圓滿結束,共計 944 個社區農民 7,268 人參與,現場發言踴躍並期盼農村再生條例早日通過。對於本次立法院公聽會中各界所提包括農村產業、活化等建設性的條文建議,該會將參酌並整理提供立法院納入法案修正參考。
  針對會場中提到條例土地活化規定違反現行土地管理體系部分,農委會強調,農村社區長期缺乏計畫,因為沒有計畫引導,發展凌亂,此次導入農村再生發展區概念,就是以計畫為管理依據,目的就在與區域計畫法銜接,讓土地管理與農村發展能相結合,未來也會訂定周延的程序及審查規定,另有關產業活化已是大家的共識,將會尋求恢復該條文。
  至於會場中有代表提到農委會的說明會,有連署支持才能發放茶杯部分,與會的彰化大村鄉平和社區郭俊銀理事長澄清,連署是該社區發起,與茶杯領取毫無相關,不應作為政治操作議題。
  蘇煥智縣長提出應以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為實施之建議,農委會指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也是農村再生推動的實施方式之一,但是由於其涉及農村土地所有權人的產權交換分配,實施時程較長,且並未與周遭農業生產環境統籌規劃,農村再生條例另外提出『整合型農地整備』實施方式,將生活與生產環境整體規劃,導引農民的居住需求能到原農村社區內發展,而且農業生產環境不因零星農舍之興建而遭到破壞。農村再生條例將視個別農村不同的發展條件,所遭遇的問題,採用多元的方式,積極推動,以實際解決農村問題促進農村永續發展。
  農委會指出,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可以透過農村再生發展區劃定與管理,合理解決農村社區長期面臨之土地違規與農地移轉課稅問題;無人管的破敗髒亂環境,在法制下得改善與美化;增加現行鄉村區擴大機制,提供公共設施,立即解決現有回鄉只願在農村社區外圍農地上蓋農舍之問題;農舍凌亂興建有增無減,農村再生能促進社區活化,提供集村居住誘因,並保護優良農地免於破碎化。   農委會也再次強調,農村再生是總統競選之重要政見,也是對廣大農村、農民承諾之具體實現,現在 4,000 個農漁村殷殷期盼農村再生,早日落實全面進行環境改善,增進生活品質,唯有在本會期通過農村再生條例,才能立即推動農村社區由下而上居民自主機制,鼓勵青年回鄉在地就業,降低失業率,促進農村活力與就業,積極從事農村環境改造,打造具有田園之樂的富麗新農村。農委會懇請各界支持農村再生條例早日通過立法,以落實照顧廣大農村與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