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upn-taipei news-stock-2013-07-17-09-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台南企業(開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台南企業(開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 發布時間︰民國102年07月17日 17:56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台南企業(開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 台南企業(開曼)股份有限公司102年3月28日為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增加達新台幣三千萬以上且逾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5%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2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2年7月16日16時3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已函知該公司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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