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福利團體含淚受辱
自由時報在5月1日報導「補助薪資進不到社工口袋,社會局:加強 查核」一文,對於長期在台北市默默耕耘的社會福利團體無疑是一項 沈重的打擊。文中所說社會局委託方案社工每月薪資45000元, 且社工根本沒有拿到這些薪資一事乃為誤解。事實上是委託契約中有 載明;方案委託費係採總額的概念,也就是說如果委託案中補助三位 社工,全年人事費總額為(45000元×12月×3人=1620 000元),接受委託的單位可以依據各單位人事規定以及社工的年 資給薪,而人事費總額中除可以支付社工的每月薪資之外,尚可支付 社工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加班費、交通費、勞保、健保、勞退等與 員工相關的費用。
社會局將各社會福利法中政府應該提供的服務委託民間的社福團體, 由社福團體代替政府執行法定服務,社會局本就應該給予足額的經費 讓社福團體能提供優質的服務。因此在經過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各團 體代表多次與社會局協商後,擬定出人事總額制度, 讓委託單位能依據各單位人事制度管理員工,同時在總額的經費中受 委託單位可以支付所有用人的費用。
我們非常遺憾不明就裡的媒體認為社福團體吞到補助款,我們更傷心 難過得是;社會局身為主管機關竟然也沒有提供正確的資訊,文中將 社福團體全部打成萬惡的雇主,孰不知我們天天在為不足額的補助募 款。對於報導中苛扣社工薪資的團體煩請社會局嚴查,如果查無,是 社工誤解的話還請還給團體一個清白,對於認真提供服務的團體請多 給予一些掌聲,別再這樣糟蹋社福團體的熱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