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亂空地持續不改善 環局按日連罰
【新北市】環保局為維護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針對全市髒亂空地不分公私有全面清查及建檔列管,並發文通知地主限期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寄發陳述意見書限期提出說明,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說明理由不具合理性,則依法告發處分,並再限期改善,經追蹤複查仍未改善者,即按日連續處分。
環保局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相關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張旭彰副局長表示,今年5月市長朱立倫在議會承諾會加強清查及整頓轄內公私有閒置髒亂空地,經全面清查結果共列管657處,又以林口區及新莊區最多,目前已完成改善者有407處、改善完成率62%;其中公有土地有51處,其中又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及市府局處(新北市政府7處、財政局4處、工務局3處、地政局2處及警察局三重分局1處)各有17處最多,目前已完成改善的有47處,改善完成率92%。尚未完成改善的有4處,包括新店區寶中路93巷旁空地(國有財產局)、土城區環河道路媽祖田旁空地(國有財產局)、深坑區埔新段空地(國有財產局)及三重區中興北街186號後面空地(警察局三重分局)。(原有5處,其中國產局所有位於石門區石門洞旁之空地於 7月4日 巡查時已改善完成)公有空地包括新店區寶中路93巷旁空地(國有財產局)、土城區環河道路媽祖田旁空地(國有財產局)、深坑區埔新段空地(國有財產局)及三重區中興北街186號後面空地(警察局三重分局),已寄發陳述意見書有13件、寄發舉發通知書1件。
而市境內閒置髒亂空地最多的林口,多位在新北市與桃園縣交界處,因地處偏闢,致使不肖商人及民眾在該區隨意偷倒廢土及廢棄物等造成髒亂;新莊區則是在,新莊副都心及頭前重劃區,有許多商人在此買地養地,卻未整頓空地環境而造成髒亂,不僅髒亂也成為治安死角;環保局已列為重點列管區,加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
環保局表示,未來規劃協調、輔導土地所有人進行綠美化及後續維護管理作業並加強巡查、建檔列管、追蹤複查作業;並自即日起,針對已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者加強追蹤複查,屆時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告發處分。並呼籲市民朋友們,若發現空地髒亂,請電髒亂通報專線:02-2953-2233
另外,有關林口區公私有地雜草叢生,影響環境衛生與公共治安,城鄉局已著手研擬「新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以規範空地空屋雜草叢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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