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媒體報導「財劃法遲未修法,新北市升格6年,少領900億財源」之說明
財政部表示,為改善地方財政及因應地方改制需要,行政院於101年將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惟未及於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完成審議,屆期不續審。有關新北市指出該市升格後每年應增加150億元財政收入,6年至今已少領900億元乙節,係按前開101年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財劃法修正草案估算之獲配數,惟該修正草案既未於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完成審議,自無所稱少領900億元問題。財政部進一步指出,在財劃法未完成修正前,中央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中央在中央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併同整體考量下,已提前釋出財源,其中包括自101年7月起,勞健保業改由中央全額負擔,每年達710億餘元;另就新北市而言,自100年至106年間,獲配財源業較99年改制前累計增加約541億元,在中央政府財政亦屬困窘之下,已盡力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財政。
鑑於財劃法修正草案攸關地方政府財源分配,地方政府均殷切期盼該法儘速修正通過,財政部刻積極檢討財劃法修正案,修正原則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地方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落實財政紀律」等,亦將參酌近年地方政府所提出之財劃法修正建議,在中央與地方收支結構對應平衡前提下,重新就地方支出負擔及財源分配思考,俟政策方向定案後,將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相關機關研商。
鑑於財劃法修正案可改善地方政府財政之立足點平等,且有助激勵財政努力及財政紀律機制,本部將積極推動;惟統籌稅款之分配為零和規則,財劃法修正僅係資源重分配,無法全盤解決地方財政問題,唯有中央與地方齊力發展經濟,擴大財政規模,並落實地方財政紀律,厲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方有助於改善地方財政。
新聞稿聯絡人:邱科長美齊
聯絡電話:02-23228401
鑑於財劃法修正草案攸關地方政府財源分配,地方政府均殷切期盼該法儘速修正通過,財政部刻積極檢討財劃法修正案,修正原則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地方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落實財政紀律」等,亦將參酌近年地方政府所提出之財劃法修正建議,在中央與地方收支結構對應平衡前提下,重新就地方支出負擔及財源分配思考,俟政策方向定案後,將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相關機關研商。
鑑於財劃法修正案可改善地方政府財政之立足點平等,且有助激勵財政努力及財政紀律機制,本部將積極推動;惟統籌稅款之分配為零和規則,財劃法修正僅係資源重分配,無法全盤解決地方財政問題,唯有中央與地方齊力發展經濟,擴大財政規模,並落實地方財政紀律,厲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方有助於改善地方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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