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華民國105年04月25日 | ||
| 馬英九總統今(25)日上午於總統府主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闡述政府在提升國內人權保障,及努力與世界接軌之相關作為與成果,並針對近期因隨機殺人案而引發國人關心之廢死議題進行說明。 總統致詞時首先針對我國人權發展現況進行說明。自從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於1948年通過後,人權的保障逐漸成為世界共識與國際趨勢,加上聯合國在1966年制訂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此三份文件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是國際社會最重要的人權法典,「對全世界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總統指出,我國在1967年即簽署「兩公約」,但由於中華民國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因而使這兩公約一直都沒有被批准。他在2008年上任時,即於當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公開宣布我國應儘速完成「兩公約」的批准程序,並積極將「兩公約」內國法化,以提升我國人權保障,進而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 總統說,他也在2009年5月批准「兩公約」後,在12月10日正式施行「兩公約」,使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並將批准書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雖然最後因為聯合國依據2758號決議,認為我國於聯合國之代表權已被中國大陸所取代,而未被聯合國接受,「儘管存放並不順利,但並不影響這兩個公約的內容在國內被司法及行政機關所適用」。 總統強調,我國雖然失去了聯合國代表權,但從未真的退出聯合國。《聯合國憲章》第23條及第110條依然清楚寫著「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全名,「我們的名字還在聯合國,不要妄自菲薄」;其次,我國憲法第141條中明文規定:「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代表我國憲法已將《聯合國憲章》納入其中,此亦顯示「無論我們能不能(在聯合國)行使我們的權利,我們都會全力以赴,支持聯合國的理念」。 談及我國在人權保障之相關作為與成果,總統說,除了「兩公約」之外,政府也於2012年1月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亦在2014年11月20日的「國際兒童人權日」,宣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施行。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也在2014年12月3日的「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正式施行。加上去(2015)年12月9日公布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目前共已經將6個聯合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 總統強調,為強化人權政策的諮詢功能及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政府特別在2010年12月10日在總統府成立了「人權諮詢委員會」。主要任務包括檢討國內各種法規、進行人權評鑑、研議設置國家人權機構及落實公務員人權教育訓練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委員會依照「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建立了我國的人權報告制度,架構國際人權對話平臺。政府在2012年4月依聯合國相關準則首次提出我國《國家人權報告》,並在2013年2月辦理第一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會議。雖然無法透過聯合國官方體系審查,我政府依然邀集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華審查報告,審查過程中也同時邀請國內相關人權團體參與審查,對我國人權現況提出建言,總計提出81項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類此模式亦獲得人權專家的高度肯定,「展現我們實現兩公約、落實到生活當中的決心與誠意」。 談及我國死刑存廢議題,總統表示,近期國內發生的隨機殺人事件,引發外界批評我國法院在量刑及任事用法「過於寬厚」,認為是因為簽署兩人權公約後而無法執行死刑,「這是一個天大的誤解」。聯合國「兩公約」在1976年生效後,在第6條中針對能使用死刑的三種情況進行規定,第一,必須是最嚴重的犯罪(the most serious crime);第二,不能違反防制殘害人群(genocide)公約的規定、第三,必須是終審判決。聯合國也通過多次暫緩執行死刑的相關決議,惟均不具有拘束力,顯見我國檢察機關與法院在執行與宣判死刑「都沒有國際法上的障礙」。 總統進一步指出,我國也沒有濫用死刑,目前我國執行死刑的比例相當低,實際執行的死刑相較於他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減少了三分之二,我國在死刑上採取的政策原則為「維持死刑、審慎使用」。有人說廢死已經是世界趨勢,客觀來看,目前全世界的196個國家中,已經廢止死刑,或針對少數情況施行死刑,或已長時間暫緩或不予執行死刑的國家,共計已約有150個,這是以國家數來看,不過以人口數來說,沒有廢死的國家人口占到6成,「這樣的情況到底算不算趨勢,是有爭議的」。 總統說,中華民國已經瞭解世界各國對廢死議題的發展狀況,歐洲各國在1950年簽訂《歐洲人權公約》後並沒有廢死,直到1982年開始規定,除了戰時或戰爭前夕等特殊情況外,其他都要廢死,並且到2003年方全面廢死,距離當初簽訂公約已過53年,顯示「廢死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英國花了30多年,法國、德國花了100年以上。總統說,他在擔任法務部長時,曾針對廢死議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反對廢死者,一般民眾為7成2、社會菁英為7成8、法官及檢察官為8成8,而法務部最近做的民調則是針對所有民眾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尚有超過8成的民眾反對廢死,亦顯「目前為止我們廢死的條件並沒有成熟。我們維持死刑但審慎使用的政策會繼續使用下去」。 總統表示,中華民國是個重視人權的國家,近年來不斷在人權保障方面努力,迄今亦取得重要成果。「人權的保障就像是陽光與空氣一樣,有的時候大家不覺得,但是一旦沒有就會很痛苦。」至盼望下任政府同樣能重視人權議題,共同為永久落實人權保障的目標而努力。 稍早,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召集人吳敦義副總統致詞表示,人權與民主係現代國家社會的文明價值,我國於2009年批准及施行兩公約,是為了提升我國人權水準及融入國際人權體系。此外,我國於2012年第一次依據聯合國標準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邀請政府機關與人權團體共同參與,協助改善人權工作的缺失,進而符合人權精神與國際規範。之後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我國的初次報告,對我國的人權缺失提供建議。 副總統指出,我國雖已失去聯合國代表權,無法將兩公約國家報告提交聯合國審查,但仍主動遵循聯合國審查各國人權報告的模式,再將報告提供給世界各國、聯合國相關組織及國際人權團體等,此舉亦充分展現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 副總統也表示,過去4年來,政府在人權保障維護上,已有長足進步,並落實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之制度,我國從去年開始籌備撰寫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並在今日完成及發表,仍遵循初次國家報告之撰寫模式,由法務部邀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及各機關代表共同參與,召開22場次的審查會議及其他相關編輯會議等共115場次,期許報告內容更為完整周延,以展現我國4年多來推動人權保障的努力及成果。 副總統說,對於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中文及英文版的完成,也特別感謝各政府部門的動員及辛勞,除了能促使公部門不斷進步,另就國際人權專家對我國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所提出之81項「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出獨立乙冊報告來回應,不只印證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及行動力,更凸顯我國對國際人權專家意見之高度重視。我國預定明(2017)年1月再度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檢視我國人權進展的實況及提出改進建議。 副總統也指出,他自2012年5月20日奉總統指派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以來,即與全體委員共同努力落實人權的保障,也再度感謝所有曾經為這份報告付出心力的人員。 隨後,總統針對廢除死刑、我國死刑執行方式及落實人權保障之補償機制等議題回答媒體提問。 包括「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吳副總統、副召集人柴松林教授與各委員,以及行政院長張善政、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考試院長伍錦霖、監察院長副院長孫大川及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等均出席是項記者會,具體展現政府部門對人權之重視 | |||
慶祝環球郵報創刊18周年慶!環球郵報Blog新聞版開辦成功。世界讀者絡繹不絕,世界讀者增增日上。歡迎參觀環球郵報Blog新聞! Founded 18 anniversary celebration Globe and Mail! Globe and Mail Blog pages success. Readers flooded the world, the world of readers increased growth Day. Welcome to visit the Globe and Mail Blog new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