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青少年遠離菸品誘惑保健康-2016年1月4日
菸煙中有超過7,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93種成分會致癌,當中有15種被列為「第一級致癌物」,為維護青少年健康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以來均將違規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者及青少年常出入場所列為菸害防制法稽查重點,104年度協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共計查獲30件違規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案,其中20件為販賣業者,10件為同儕或家人提供。鑒於寒假近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莘莘學子應遠離菸品誘惑,透過正當的休閒及健康的娛樂方式度過美好的寒假和確保自己的健康。 國民健康署民國103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學生吸菸率是5.0%,高中職學生吸菸率是11.5%;進一步分析青少年第一次吸菸的年齡介在12-13歲,以國小五、六年級最多,佔34%。青少年容易受同儕影響好朋友吸菸行為影響,有朋友吸菸相較於沒有吸菸朋友的青少年,其吸菸率高出10倍(國中12.8倍,高中職學生8.1倍);父母有吸菸的相較父母不吸菸的,其青少年吸菸率則高出2.2 倍 (國中生2.9倍,高中職2.0倍)。調查也發現國中吸菸學生中有將近一半是自行買菸(45.7%),高達5成以上(52.8%)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令人憂心的是高中職生買菸更為容易,自行買菸與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分別達75.8%、67.9%。 因此為維護青少年健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年與警察局及教育局等單位合作,查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3條「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計30件,其中20件為販賣業者、10件為同儕或家人提供,對於提供菸品者可各裁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本局呼籲各類菸品販賣業者如超商、連鎖賣場、檳榔攤、雜貨店及社會各界,應遵守菸害防制法「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規定,販菸業者應落實販菸3部曲「問年齡、出示證明、未滿18拒賣菸」共同防制未成年人吸菸,為青少年健康來努力。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4年稽查室內禁菸場所共計6萬3,285家次,裁處282件,違規態樣包含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之禁止吸菸場所違規吸菸216件及第15條第2項之禁菸場所出入口未設置明顯禁菸標示2件與違規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64件。適逢寒假將至,在此呼籲青少年經常出入之各場所,如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運動中心、撞球場等)、電影院、資訊休閒業(網咖)及視聽歌唱業(KTV)等業者,亦應遵守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8、10款規定全面禁菸,場所管理人員更應善盡社會責任,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禁菸場所之管理與維護,加強派員巡邏及勸阻吸菸行為人,以提供青少年休閒運動之健康場所。 未來衛生局亦將持續針對販菸場所、青少年經常出入地點,如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運動中心、撞球場等)、電影院、資訊休閒業(網咖)及視聽歌唱業(KTV)等辦理聯合稽查,期有效防制未成年吸菸及禁菸場所違規吸菸行為,且會協同學校,針對未成年吸菸行為人,進行勸導及再教育,保護民眾及青少年健康。 家庭與朋友是青少年社會生態系統之重要一環,而父母及好友吸菸皆為影響青少年吸菸行為,目前政府提供二代戒菸治療服務,衛生局已結合臺北市超過250家合約醫事機構提供二代戒菸治療服務,門診、住院及急診個案都已納入適用對象,並比照一般健保用藥,民眾每次就診僅須負擔掛號費及最高200元之戒菸藥品費,每次並可領用1至4週戒菸藥物。另外,衛生局也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等多元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衛生局「無菸健康網」(http://subweb.health.gov.tw/Nosmoking/map.asp)查詢,戒菸服務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117洽詢。
健康管理處 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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