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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3-02-16-07-金管會每日新聞-金管會春節連假期間研商國際金融情勢
金管會春節連假期間研商國際金融情勢
春節連續假期即將結束,臺股及金融市場將於2月18日(星期一)開市。鑒於我國休市期間國際金融市場仍照常運作,而部分亞洲國家近來積極推動貨幣寬鬆政策,使國際金融市場存有不確定因素,因此金管會於春節連假期間仍持續掌握國際金融情勢,並於放假期間由主委陳裕璋召集重要主管開會研商,討論國際重要經濟金融情勢與資本市場動態。
此外,為因應春節連續假期,確保開年股市運作順暢,金管會業請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及集保結算所等於放假期間辦理交易系統測試作業,以確保證券期貨市場2月18日新春開市順利。
聯絡單位:綜合規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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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國內企業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執行情形
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金融業已自102年1月1日起正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下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有第一階段公司(含上市809家、上櫃638家及興櫃285家,共計1,732家公司)均已完成導入IFRSs之各項重要工作,包括會計政策之差異辨認分析、IFRSs開帳、編製101年比較財務資訊等。
為順利協助並推動我國企業直接採用IFRSs,金管會特於97年11月組成專案推動小組,邀集各界參與推動執行,歷時4年餘,各項工作均已依原規畫順利完成,包括成立IFRSs服務中心提供企業諮詢服務;完成翻譯2010年版、2011年版及2012年版之所有IFRSs準則公報等置於網站供外界參考下載,並研擬適合我國實務之釋例置於會計基金會網站供企業作為實務運用之參考;建置「IFRSs專區」整合IFRSs相關資訊,彙整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與IFRSs主要差異、製作IFRSs問答集解決實務問題等重要資源;完成法規機制調整及跨部會協商;針對公司及投資人舉辦多場宣導會及教育訓練課程,為企業導入IFRSs奠定深厚之基礎。
配合國內導入IFRSs之時程,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推動我國採用IFRSs之相關工作,包括蒐集、分析及解決採用IFRSs之問題及影響,爾後外界有關IFRSs之會計問題,可參考會計基金會所訂之IFRSs釋例或向金管會詢問;金管會亦將持續檢討調整相關法規及監理機制、適時規劃國內採用IFRSs版本之升級時程,及持續辦理相關宣導會及教育訓練介紹IFRSs各版本差異及新發布公報,請企業踴躍參加。另為持續推動第二階段公司於104年導入IFRSs,金管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宜儘早成立專案小組訂定轉換計畫,並適時向公司治理單位提出報告,金管會將於本(102)年起要求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申報IFRSs轉換計畫執行情形。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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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證券商經營國際證券業務,修正「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案
為擴大我國資本市場規模,提昇證券商國際競爭力,行政院已將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擬具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修正草案函報立法院審議。
本條例主要修正重點為開放符合一定規模、財務健全與完整內部控制制度之綜合證券商得申請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經營證券商專業之業務範圍,如「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金融商品買賣之行紀、居間及代理業務」、「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幣金融商品之買賣」、「境外之有價證券承銷業務」、「資產配置或財務規劃之顧問諮詢、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幣金融商品之銷售服務」及「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與證券相關外匯業務」等,並參照現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相關稅制規定訂定租稅優惠規範,及比照現行證券交易法令明定相關監理規定。
本條例之修正,將有助吸引海外資金回流,並有效運用本國證券母公司資本及信用,以擴大國際金融及證券業務參與者之規模,對於我國經濟成長,就業機會提升,及培育並吸引國際金融專業人才等方面,均有其助益,亦係政府推動「以臺灣為主的國人理財平臺」之重要亮點。
金管會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程序;至於後續研訂相關管理辦法及施行細則,亦將充分徵詢業者意見,以促進證券商本業務順利推動。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 證券商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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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投信產業競爭力相關措施
為提升國內投信事業之競爭力,並落實國人的錢由國人管理之產業發展目標,金管會近期配合「發展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台」方案,已進行多項投信相關法令鬆綁政策,以期滿足國人資產管理之需求,包括:
一、取消投信基金及全委資產投資陸股限制,以增加投信基金及全委資產之投資操作彈性,並培養國內投信人才投資於大中華地區之實力。
二、開放投信募集發行人民幣計價基金,促進基金商品多樣性,以滿足投資人之多元化需求。
三、放寬人民幣以外之外幣計價基金得以新臺幣收付,俾降低投資人換匯外幣之交易成本,並提高其投資外幣計價基金之意願。
四、開放投信發行同時含有新臺幣及外幣計價級別之多幣別基金時,其外幣計價級別亦得於國內募集發行,利於基金商品之創新及開發,增加國人接受我國投信業者提供資產管理服務之誘因。
五、簡化基金審核程序,逐步採基金申報生效制,可縮短投信基金審核時間,有利業者掌握發行時機,提升投信事業競爭力。
除前揭興利政策外,為提升民眾對投信事業的信任度,金管會亦於101年12月22日核定投信投顧公會所報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相關規定,除規範投信事業應定期或視需要得不定期,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清查基金經理人及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其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有價證券交易情形外,並明定投信事業於不同帳戶對同一支股票不得有同時或同一日作相反投資決定,且公司應就投資經理人及基金經理人之辦公處所訂定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範,以強化投信事業對人員的管理。
為提升資產管理業之競爭力,金管會將持續推動相關興利措施,以鼓勵基金商品之創新與多元化,並滿足投資人理財需求,同時加強整飭投信事業經營紀律,俾維持投資人對證券金融市場之信心,並健全投信事業之發展。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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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上市(櫃)、興櫃公司股務作業之管理,保障股東權益
金管會為加強股務作業,避免股務不中立,並符合股務作業專業分工之國際潮流,金管會已採取下列措施,並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加強宣導:
一、新上市(櫃)、興櫃公司股務事務強制委外辦理:
於101年12月27日核定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修正相關規範,規定自102年1月2日起掛牌上市(櫃)及登錄興櫃之公司應委託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事務,不得收回自辦。
二、提高股務事務由委辦變更為自辦之申辦條件:
於101年11月20日備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明定股務事務由委辦變更為自辦,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且未有下列情形,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合格屆滿6個月後,始得自辦股務事務:
(一)最近3年度經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辦理資訊揭露評鑑,評鑑結果未達A+級以上者。
(二)最近3年度公司或其董事長、總經理或實質負責人因違反公司法或證券相關法規而受主管機關予以糾正以上處分者,或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工商管理法律,或因犯貪污、瀆職、詐欺、背信、侵占等違反誠信之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三)最近3年度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其上市(櫃)、興櫃之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股票或停止其買賣者。
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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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度辦理金融知識普及計畫:投資未來系列-社區大學專題講座,圓滿達成!
金管會表示,為使社會大眾建立正確理財觀念,認識各金融商品的特性與風險,已督導證基會於101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與國內各社區大學合作辦理30場次「投資未來講座」,講座主題包括瞭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解讀財經資訊以及基金、ETF、債券、權證等商品,內容完整且實用,使參加者對本活動講座內容規劃之滿意度平均達到98%肯定,滿足社會大眾對金融知識學習之需求。
本講座的參與者除社區大學學員外,亦鼓勵社區民眾共同參與;講座係聘請國內專家學者闡述證券期貨市場各項業務及金融商品,有效協助投資大眾建立正確金融觀念,加強投資風險意識管理,以保護投資安全。另外為使未及參與民眾均能分享該等知識,各場次講義已建置於證基會金融知識網站(http://libsvr.sfi.org.tw/knowledge/)歡迎民眾下載參閱。
金管會並表示, 102年4月至6月間證交所將委託證基會在全台各地社區大學辦理50場次「投資未來系列」講座,所有場次完全免費,有關本活動詳細資訊,屆時請至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或證基會網站查詢!歡迎有興趣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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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保戶辦理保險單借款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為應民眾於農曆年節前後結婚、換車、購屋或出遊等資金周轉需求,國內多家壽險公司近期都推出各式優惠利率的保單借款,以提供保戶籌措短期資金需求的管道,金管會提醒保戶於申請前除應詳細閱讀保險單借款約定書外,並應充分了解相關資訊,例如保戶應事先瞭解保單借款可能衍生之利息負擔與權利義務關係,以避免事後發生相關保險爭議,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建議,保戶申請保險單借款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借款利率:由於保險單借款利率係由各公司衡酌保單成本、保險商品特性及類別、資金運用效率與市場利率等因素訂定,故各保險公司之借款利率不一,消費者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http://www.lia-roc.org.tw/)有關「各壽險公司保單借款利率一覽表」瀏覽比較。
(二)保單借款與保險契約效力:依保險法第120條第3項規定,以保險契約為質之借款,保險公司應於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之30天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若要保人未於該超過之日前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停止,在保單停效期間,若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實務上案例有民眾投保壽險保單,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借款後,借款之本金及利息總和,超過該張保單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地址,寄發書面停效通知,但保戶仍未在期限內清償借款本息,致該保單停效,以致在保單停效期間,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三)保險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9條規定,保險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退還所繳保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保險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亦即若被保險人不幸於借款期間且保險契約尚未停效下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在應給付之保險金中先扣除尚未清償之本息後再給付予受益人,亦即保障金額會相對減少。
金管會指出,保險單借款雖具有隨借隨還之便利性,但保戶於申請前仍應了解上述應注意事項,在借款期間並應隨時注意還本、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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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金融服務不打烊
為確保102年春節期間的金融服務品質,滿足民眾資金調度、提領現鈔及刷卡消費需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如下:
一、 ATM不休息:
加強ATM補(驗)鈔、檢修與管理作業。ATM專線聯絡電話及標示的緊急聯絡電話,應確保24小時暢通且可提供諮詢服務。
二、 支付工具不放假:
信用卡及悠遊卡等發卡機構應提供24小時客服專線,並確保服務品質。
三、 電子銀行不中斷:
包括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語音銀行等電子銀行服務,應確保春節期間的順暢運作,以因應企業與民眾資金調度。
四、 金融客服不打烊:
網路銀行及ATM張貼24小時客服專線,並提供服務。
另為瞭解ATM於農曆春節期間運作概況,並確認民眾使用ATM時遭遇問題可供諮詢服務,金管會於今(9)日上午9時至10時間,派員至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9縣市,實地抽測各金融機構ATM運作情形,以及ATM是否已標示緊急電話及該電話是否有專人接聽。經測試臺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上海銀行、永豐銀行、星展銀行及郵局等金融機構的9家分行所設置的ATM,均能順利提領現金,緊急電話亦有專人接聽,運作順暢。
金管會提醒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多利用銀行電子化服務,若使用ATM遇到問題時,請務必保存「交易明細單」,並善用金融機構於ATM上張貼的緊急聯絡電話,千萬不要聽從不明人士的指示操作提款機,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應立即向警察機關或警政署「165」防詐騙專線報案,以保障自身財產的安全。金管會祝全國民眾新年快樂。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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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2月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2月8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1310)申請撤回前向本會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9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撤回在案。
四、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3562)原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300,000,000元乙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月21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2年2月5日提出補正書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且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2年2月5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五、鴻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097)申報撤回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2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撤回在案。
貳、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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