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環球郵報創刊18周年慶!環球郵報Blog新聞版開辦成功。世界讀者絡繹不絕,世界讀者增增日上。歡迎參觀環球郵報Blog新聞! Founded 18 anniversary celebration Globe and Mail! Globe and Mail Blog pages success. Readers flooded the world, the world of readers increased growth Day. Welcome to visit the Globe and Mail Blog news!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upn-taipei news-financial-2012-11-25-07-金管會每日新聞-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月2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月2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6221)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2,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2,000,0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乙案,該公司因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業於101年11月22日自行完成補正相關書件,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5條第2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修正「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金管會)今日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處分,金管會於專案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依同法予以糾正及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一、裁罰時間: 101年11月2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及裁罰結果:查該公司空白送金單之使用控管有逾期未繳回清點及未記載有效期限及有要保書未由核保人員評估簽署即出單承保,分別核與「保險業授權代收保險費應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及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17條規定不符,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分別予以糾正及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五、其他說明事項: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加強送金單使用及核保作業控管,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落實法令遵循,以免觸法。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
英屬曼島商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違反法令裁罰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今日對英屬曼島商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作出處分,金管會於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分公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核處罰鍰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整,並予以糾正。
一、 裁罰時間:101年11月23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英屬曼島商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及149條第1項規定。
四、 違反事實理由及裁罰結果:英屬曼島商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招攬作業制度及處理程序,有未包含法令規定事項者,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不符;另該分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説明書對於連結投資標的有未揭露最近三年之風險係數及文宣之注意事項字體有小於其他説明內容字體且未以鮮明字體印刷者,核與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4點第7款第1目第8小目及第9點第2款規定不符。以上缺失應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核處罰鍰60萬元整,及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五、 其他說明事項: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保險業務,並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