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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upn-new taipei news-environment-2012-4-9-03-委外清潔公司亂丟棄 社區負連帶責任 -環球郵報-記者-鄢國榮-新北市報導-
upn-new taipei news-environment-2012-4-9-03-委外清潔公司亂丟棄 社區負連帶責任 -環球郵報-記者-鄢國榮-新北市報導-
委外清潔公司亂丟棄 社區負連帶責任
【新北市】新北市登記列管公寓社區大樓計有6,705處,為掌握其所產出之垃圾流向及落實相關管制工作,市長朱立倫於100年11月1日市政會議上,指示環保局:「針對社區大樓若垃圾是委託民間公司清理,應掌握是否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流向管理及加強稽查等工作。」經全面清查結果,6,705處中6,117處(占91%)垃圾係交由本市清潔隊收運;餘588處(占9%)垃圾則是交由民間機構代清理,委託合法522處 (87%);委託未領有許可證之清潔公司66處 (13%)。
新北市99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每日垃圾量由97年實施前2,497公噸降至目前1,106公噸,在市民全力配合下,垃圾量大幅減少4成以上,相當於每人每日垃圾量由實施前0.58公斤降低至0.29公斤,100年全國排名更由過去第17名躍升為五都第一、全國第一。以一處座擁450戶之社區為例,垃圾交由環保局或民間代清理其費用比較,由環保局清理費用每月為18,338元,平均每月每戶約支出41元;由民間機構代清理費用每月40,500元,平均每月每戶約支出90元。探討原因社區委外雖然價格較高,但平均分攤給每戶後支出之金額住戶感受不大;部分住戶因無法配合清潔隊清運時間,委外便利性高;社區環境清理打掃需委外,將清理垃圾合併辦理較省事。雖說合法,但衍伸出住戶較無意願進行垃圾回收分類進而增加總垃圾量,嚴重者更有委託清運業者非法棄置垃圾問題。
環保局3月28日查獲社區垃圾委外非法傾倒送辦案例,位於新店山區環境清幽風景秀麗的直潭地區遭棄置大量垃圾,環保局獲報後派員前往稽查,經破袋檢查發現為社區產出之一般廢棄物,內並有新店青山路園林社區資料,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到場說明,同時聯絡其代清理業者三方對質。發現承攬該社區廢棄物清除之華星景觀公司未領有合法之清除處理許可證,將清除後之廢棄物偷倒在大臺北水源區直潭淨水廠上游產業道路坡坎處,該公司為節省每車2,000元之垃圾處理費,故於收運完即隨意棄置於該處。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四十六條規定,將依法函送檢方偵辦。另,社區管委會也將因委託非法清除處理業者,依違反廢清法第12條,處以最高新臺幣6,000元罰鍰,並應負廢棄物清除連帶責任(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限期改善規定)。
環保局呼籲,直潭設有淨水場提供大台北地區約400萬人口使用,水質安全非常重要,攸關民眾健康,不容破壞。業者未取得清除處理許可證私自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四十六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一般民眾隨意棄置垃圾,罰鍰至少新臺幣三千元起跳。如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則有可能觸犯「水污染防治法三十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恐得不償失,請業者及民眾發揮「公德心」勿因貪小利亂丟垃圾。
也提醒公寓社區大樓,委託代清理廢棄物,簽約時,務必要確定該公司是否領有「清除處理許可證」,後續環保局將針對新北市588處垃圾交由民間機構代清理社區,其中收受522個社區之合法清除機構加強申報查核;並對委託給「未領有清除處理許可環境清潔公司」之66個社區加強流向查核。民眾若發現任何違法,並有污染環境情形,請立即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環保局二十四小時受理陳情,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2-22882327,環保派出所將儘速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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