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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upn-taipei news-east taiwan-yilan county-1-3-07-宜蘭縣交流道週邊轉運站暨遊客服務中心BOO案」招商說明會,歡迎各界投資企業共襄盛舉!
宜蘭縣交流道週邊轉運站暨遊客服務中心BOO案」招商說明會,歡迎各界投資企業共襄盛舉!
目前因宜蘭縣入境旅次路徑已由台2及台9線,轉移至高速公路交流道側車道及周邊聯絡道路,故有必要於交流道附近土地,規劃充足停車空間,作為整體大宜蘭地區之交通攔截點。
本案預期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或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及民間參與建置及營運方式,規劃遊客服務中心,提供餐飲及旅遊資訊提供等公共服務,並規劃充足的停車及轉運空間,作為假日期間地區觀光接駁公車之轉運點,增加大眾運輸搭乘率,以改善假日期間市區交通壅塞之情形,並可降低地方政府公共設施建設負擔。
本項招商計畫公告期間為100年12月13日至101年4月10日,面積應達5至10公頃,訂定開發權利金最低新臺幣1,000萬元,開始營運後每年收取定額權利金最低100萬元及變動權利金最低營業總額1%。許可期間自民間機構開始營運日起至少30年,經營績效良好,將可取得優先續約權,續約則以一次15年為限。至於投資項目及營運範圍,包括轉運站、旅遊服務中心、租車及遊覽車服務中心、停車場、加油、加氣及充電站、餐飲及產業中心,以及符合「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惟不得為住宅及(觀光)旅館業使用。
基於協助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宜蘭縣政府將依法律許可範圍,給予民間機構行政協助,協調、加速辦理各項執照與公用設施申請。此外,本案符合促參法規定重大公共建設,依促參法及相關子法與縣政府之地方自治條例之規定,可向財政部或稅務單位申請相關租稅優惠及本府土地、房屋稅等租稅優惠。
宜蘭縣政府訂於101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時,假宜蘭縣政府文康中心辦理101年度第1場國內招商說明會,歡迎各界有興趣之投資企業共襄盛舉。政策公告文件請至宜蘭縣政府網站查詢下載http://www.e-land.gov.tw/ct.asp?xItem=53282&ctNode=522&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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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漁船筏用汽油補貼即將受理申請
資料來源:漁業管理所 日期:2012/1/2 聯絡人:林洪毅 聯絡電話: 03-9252257 轉226
宜蘭縣政府表示,自98年起已將漁船筏所使用之汽油,納為漁船用油優惠補貼品項,使用漁船用汽油的漁民朋友,享有和漁船用柴油相同的優惠補貼待遇!
100年度漁船筏用汽油補貼,將自101年1月起受理申請,籲請汽油船外機漁船筏主務必於101年3月31日前,檢附100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之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向所屬區漁會提出申請。若有任何疑問,可就近向當地區漁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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