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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upn-taipei city news-transportation-2011-12-26-42-報載台灣順豐速運公司違法營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報載台灣順豐速運公司違法營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台灣順豐速運有限公司係合法設立之汽車貨運業,設立時並依規定領用營業貨車,針對民眾檢舉該公司於未取得汽車路線貨運業,違規於全省各地設立營業站所對外收送貨運行為,經該處派員至民眾檢舉據點實地稽查,並未發現有對外收送貨物之行為,至全省各地其他檢舉據點,則已協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地監理機關協助加強稽查取締。
公運處表示,設立營業站所違規營業之認定,需查獲有對外收送貨運之營業事實,惟目前該處稽查(100年3月24日及11月25日)該公司中山及松山等服務中心(營業據點)外部並無懸掛招牌、內部亦無張貼價目表或營業據點等類此資訊,另據該公司現場人員表示,僅作為貨物存提之作業場所,為公司內部轉運據點。
另目前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對於汽車貨運業可否租用租賃小貨車並無明確規範,因此,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前開租用租賃小貨車行為,特於100年12月16日邀集北、高交通局及各區監理所協商,以統一各監理所站執法取締作法及標準。
據該公司查復表示「其租賃的用途都供使用在我公司自己內部轉載貨物,並沒有對外從事攬貨配送業務‧‧‧,目前租用之小貨車租約均已到期或終止租約」,公運處表示,將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0年12月16日會商結論,加強取締違規行為,並不定期派員至該公司各據點稽查有無違規營業等情形。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日)2394--9007
(夜)2321-9166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2725-6888(例假日及春節期間暫停服務)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2759-2677(例假日及春節期間暫停服務)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2688-6052(例假日及春節期間暫停服務)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2225-8205
基隆市警察局 242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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