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upn-new taipei news-labor-2011-12-23-07-勞檢處對大遠百二期工程死亡職災之再說明

勞檢處對大遠百二期工程死亡職災之再說明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針對昨(22)日板橋區大遠百二期工程發生工人墜落意外,今日上午再度派員至現場實施調查。初步發現,事故發生時,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再承攬人國源起重有限公司,正進行工地塔吊爬升作業,罹災勞工張震東(男性、43歲)於地上15樓進行指揮,其餘2名勞工則於地上6樓進行拆除作業, 張 君於現場指揮拆除作業,疑似未確實勾掛安全帶,造成墜落死亡。 勞檢處表示,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在高度 2公尺 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第281條第1項),另於勞工執行作業前,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使勞工接受必要之教育訓練,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的事件發生。 勞檢處也針對雇主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之事項,要求該公司立即改善,並將後續改善情形陳報勞檢處核備,否則最高將處15萬元罰鍰。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家屬處理後續職災慰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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