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upn-taipei news-environment-2012-1-15-09- 環保產品優先購‧家戶掃除輕鬆GO

環保產品優先購‧家戶掃除輕鬆GO 農曆春節將到,家家戶戶年終大掃除,環保署結合地方環保局協調國軍福利總處、遠東愛買、統一超商(7-ELEVEN)、萊爾富(Hi-Life)等綠色商店,提供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優惠折扣或加送折價券等方式,鼓勵民眾優先選購低污染清潔用品,營造一個乾淨、無毒的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配合年度歲末大掃除,特結合綠色商店優惠販售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讓民眾優先選購對環境友善的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安心使用的同時也減少對人體與環境的傷害。其中遠東愛買及國軍福利總處所屬門市提供特定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促銷優惠,另統一超商(7-ELEVEN)提供民眾於指定時間至全國門市ibon系統(7net綠色商店)購買指定環保產品,可享產品優惠折扣及獲得1張50元折價券優惠、萊爾富(Hi-Life)則提供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全面9折優惠措施共同響應環保,期藉環保產品採購管道的多元化、資訊化,提昇民眾環保意識及引導選購低污染、較少化學成分的環保標章清潔劑產品,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環保署指出,目前取得環保標章產品有洗碗精、衛浴廚房清潔劑、地板清潔劑、肌膚清潔劑、洗衣清潔劑及洗髮精等6類34種產品,這些產品的生物分解度高於95%,可使清潔劑溶液容易被生物分解,減少殘留於水體造成環境污染、同時不含有毒且不易分解之壬基酚致癌物質、不添加容易與化學品作用之強毒性與腐蝕性或形成爆炸物的含氯漂白劑與添加劑、不含無色有刺激性之有毒氣體與防腐消毒用途的甲醛,以及不添加會透過皮膚層進入體內累積,導致產生腫瘤或賀爾蒙失調的三氯沙有害物質等,可大幅降低有害物質與人體接觸或於使用後暴露所導致的傷害,及避免使用後所造成的環境污染。 環保署呼籲,為降低環境負荷、創造資源循環再利用及節能減碳的優質生活環境,讓我們在清掃整頓家園的同時,優先選購對人體及環境傷害較少、污染程度較低的環保標章清潔類產品,以減少壬基酚或其他環境賀爾蒙的暴露風險,為環境盡一分心力,將促使環境大大的改善。 ------------------------------------------------------------------- 擺放盆栽迎新春‧陪您歡喜迎龍年 龍年將至,您是不是歡欣鼓舞準備迎新年呢?每逢這個時節,家家戶戶依習俗免不了燒香祭祖求平安,燒香產生的煙霧含有粒狀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會影響民眾的健康。環保署建議您,家中放置適當的室內植物,不僅可以陶冶性情,還能淨化室內空氣,讓不耗能的空氣清淨機-植物,陪您迎接清新健康的一年。 過年期間,國人依習俗祭祖禮佛,因拜拜燒香、燒金紙,讓空氣中可能彌漫著甲醛、甲苯,該署建議可擺放火鶴花、袖珍椰子、盆菊、非洲菊、白鶴芋、黃金葛、常春藤、擎天鳳梨及長壽花等盆栽。其中盆菊、長壽花及擎天鳳梨等應景的盆栽,不僅可以配合年節氣氛、增添一室色彩,更能達到清淨室內空氣的效果。 另廚房炒菜、新裝潢、新傢俱及家人客人齊聚一室,產生的甲醛和二氧化碳,使人呵欠連連。想要精神抖擻、健康過新年,可放置火鶴花、袖珍椰子、聖誕紅、非洲菊、嫣紅蔓、大岩桐、波士頓腎蕨、非洲菫、圓葉蔓綠絨、白鶴芋、常春藤、黃金葛、黛粉葉、仙客來和山蘇花等,利用不同植物的顏色和質感,組合出屬於自己的新年氣氛。 環保署呼籲,新春新氣象,過年時花市有許多應景的植栽,找個時間逛逛,用點心布置些居家環境,除可美化環境、淨化空氣,更可以紓解身心壓力,迎接清新美好的新年。 --------------------------------------------------------------- 環保署修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不法利得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 為有效制裁貪婪污染之行為,環保署修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不法利得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作為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執法準據。該作業要點之精神在於要求各級環保主管機關應澈底發現事業或工業區下水道違規原因並要求改善,如違法行為導致有巨額不法獲利時,應依行政罰法之相關規定加重罰鍰或追繳。 環保署表示,為改進水污染防治稽查管末採樣查驗欠缺查核深度之問題,並建立「深度查證、有效裁罰」之制度性作法,環保署已針對污染排放量較大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於99年1月25日訂定發布「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藉此督促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全面檢討處理功能,以落實污染防治。又考量事業亦有長期未維持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足夠或正常操作等行為,規避污染處理成本,牟取不法利得,其行為不僅不合乎環境正義,亦影響企業公平競爭,為有效制裁此貪婪污染之行為,環保署修正原作業要點內容,擴大適用範圍增列納入事業,以作為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執法準據。 環保署指出,該作業要點之精神在於要求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如發現事業或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有疑似功能不足、未正常操作或繞流排放等情形時,應優先檢查其廢水處理設施,澈底發現原因並要求改善;如違法行為導致有巨額不法獲利時,應依行政罰法之相關規定加重罰鍰,不受水污法罰鍰上限之限制,而第三人或有不法利益時,亦應一併追繳。 環保署評估,該作業要點修正發布後,將可促使事業及各工業區管理單位,積極面對其廢水處理系統之各項問題並確實改善,將有助於環境水體品質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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